1980巴山猎耕记 第123章

作者:指尖灵

  当然,这个时候重庆还没有从四川划分出去成为直辖市,但自古也是水路交通要道,比泸州大得多。

  这种食俗也就沿江而下,传到了重庆,就开始有了各种不同的变革,继而被发扬光大。

  当时一些棒棒见到这种吃法后,就跑到杀牛场捡一些被人丢掉的牛内脏到长江里洗干净,切成小块,和船工们一起吃,大家都觉得非常美味,又能填饱肚子,又能驱寒。

  再后来,就有人干脆用一挑箩筐,一头放些毛肚、小菜,一头放一个泥炉子,用一口分了格子的大洋铁盆放在炉子上,盆内沸腾翻滚着又麻又辣,又鲜又香的卤汁,每天就在河边、桥头或是走街串巷地叫卖。

  有了这东西,这些船工、棒棒也就不再自己生火煮了,各人认定一格,即烫即吃,直至吃饱,花费不了多少钱,又方便。

  再往后,就有人把这种吃法搬进了小店,担头移到了桌上,然后有了越来越多的火锅店。

  越是往后,火锅越是兴盛,不少官场要员、金融巨头、商人等都以吃火锅为荣,也就让火锅店变得越来越高端。

  不少精于此道的人,更是钻研出了独属于自己有着特殊风味的火锅底料配方,走出蜀地,到了全国各地,乃至于国外。

  只是,走出蜀地的火锅,可能因为原材料和水土的原因,到了别的地方,就像没了灵魂一样,总赶不上在蜀地的味道。

  让陈安感叹的其实还是牛肚,这曾经被人抛弃的玩意,到了现如今这年头,成了高不可攀的东西,往后也一样死贵死贵的。

  一般这玩意儿,在这年头,那就是达官显贵才能吃上的,老百姓也就到了八零年代中后期才能浅尝辄止。

  也就仗着冯学恩在城里的条件,能让宁家庆等人能偶尔吃上一顿,可没法经常吃。

  一头牛只有那么一点点毛肚,在这年头,耕牛可是老百姓的命,轻易舍不得宰杀。

  一个牛肚二三十斤,买上一个,那得花不少钱。

  上辈子,偶尔去一趟火锅店,点分只有那么七八片的毛肚,都得掂量着点。

  陈安没想到,这辈子,在这山村里,居然吃上了,而且毛肚准备得挺足。

  在火力的作用下,铁鼎罐中的汤卤渐渐沸腾起来,冯丽荣搬来桌子,一样样的小菜摆放在桌上,打了蘸水递给几人,招呼他们边烫边吃。

  真的是一热当之鲜。

  热与味结合,加之汤底调制十分讲究,产生出十分诱人的鲜香味,再加上地道、上乘的调料和新鲜的菜品、蘸水,那是鲜上加鲜,回味无穷。

  而让陈安最中意的,莫过于毛肚。

  在后世,市面上常见的毛肚有三种,一种是食用饲料的牛肚,呈黑色;而用庄稼或是粮食喂出来的牛肚是黄色,白色的牛肚则是用双氧水浸泡或是用火碱浸泡漂白后得到的,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当然,这时候没什么饲料,冯丽荣准备好的牛肚只是在水中看着显黑,捞出来以后,对着阳光,那呈现的就是金黄色。

  陈安用筷子拈上一块,在汤汁中“七上八下”,吸饱了火辣的牛油,再放入鲜香的油碟,送入口中麻辣鲜爽,还非常的脆嫩。

  这是广大吃货总结出的涮毛肚时获得的最佳口感,不然放进翻滚的汤里,煮上三分钟,那坚韧得如同皮筋一样。

  看着陈安这操作,冯丽荣也是好奇:“你还挺会吃,以前用毛肚涮过火锅?”

  陈安当然摇头,简单搪塞:“没有,只是听人说过。”

  山村里的人,可没这么多讲究。

  冯丽荣也是微微一笑,没有再多问,只是见陈安喜欢吃,特意捞了些毛肚装碗里,拿个小凳子,就放陈安旁边。

  宁家庆也专门拿来自己的药酒,给陈安倒了一些,几人围坐在火塘边,边喝边吃。

  外面天气本就有些热,又围坐在火塘边,再加上一锅沸腾的红汤和一杯酒,不消片刻功夫,就吃得大汗淋漓,唏嘘不断。

  蜀地湿热,辣椒和花椒有祛湿的作用,有了这火锅,也让各种蔬菜和山野的味道有了升华,尤其是在这粮食艰难的年头,菜当三分粮,裹一层麻辣衣裳,艰苦的日子,一样能过火辣。

  在传统的毛肚火锅中,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山珍海味,凡是能吃的都可以在火锅中煮或者烫食。

  旁边的宁家爷仨,麻得拐弯抹角,而冯丽荣这妹儿,却是辣得直爽。

  那是真的舒坦!

  陈安两世为人,就从来没有这么畅快淋漓过。

  就连让他觉得糙心的冬寒菜,被这麻辣一混合,也变得软滑,更是将那清清淡淡的味道,变得那么的润,那么地巴适。

  一顿火锅下来,被宁家爷仨连番敬酒,陈安终究还是喝得脑袋发晕了,有些摇晃。

  门外就在这时候有人找来,让宁家爷仨去帮忙打理那八头野猪。

  三人似乎是有意的,简单打声招呼,纷纷起身外出,屋里只剩下陈安和收拾残局的冯丽荣。

  陈安觉得有些不妥,站起身来,去找自己的猎枪:“我也回去了!”

  至于该拿到的猎获,他现在搬不回去,那三十块钱的奖励,他也不担心会没有。

  “你都喝成这样了,就明天早上再走撒!一个人走这段路,万一碰到啥子野物,也不安全。”

  冯丽荣小声地说道。

  “没得事儿,这条路经常有人走,也没有那么多敢伤人的野物!”

  野物真要有这么多,那撵山就简单了,山里人不得天天吃肉,像吃人的豹子、伤人的野猪,多长时间碰不到一个,至于黑娃子,更是少见。

  虽然酒喝得稍微有些多了,但只要走上一段,要不了多久就能完全清醒过来。

  陈安是真没有太多担心。

  “明天早上,我也要将那些猪肚早早地送到镇上,托人带到县城…就一起撒,同路,也好有个伴!”

  冯丽荣转头认真的看着陈安。

  没有宁家爷仨在,她显得出奇的安静。

  陈安听到这话,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下来:“要得,明天早上就一起嘛。”

  冯丽荣见陈安答应,顿时笑了起来。

  “我到外面去转转!”

  陈安忽然又觉得呆在屋里,有些不自在,还是迈步出了屋子。

  村子不大,除了留下七八个男人在公房那里处理那些野猪,其余的人该上工的都去上工了,再就有几个老人在各自家的墙根脚烤着太阳,还有几个孩童在村子里追撵打闹。

  陈安四处看了看,朝着村子后面的山崖边走了上去,找了块还算平整的山石坐着休息。

  几条吃得肚子浑圆的猎狗,也慢吞吞地跟在他身边,见陈安在山石上坐着,没有多余的动作,也纷纷在山石边趴下。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陈安身上的酒劲终于过了,头脑清醒了很多。

  无聊之余,他随意顺着山崖边上转了起来。

  忽然听到林木间隐约有嗡嗡声传来,他凝神细听,顿时有些欣喜,从声音上判断,那是一群蜜蜂。

  估摸着现在这时候是下午两点钟左右,蜜蜂有个习惯,在这个时段朝阳。

  所谓朝阳,就是新出巢眼的蜜蜂外出试飞,认巢。

  往往在这个时候,强盛的蜂群有数百只蜜蜂从蜂巢中爬进爬出,绕着周围飞舞,声势往往弄得很大。

  这也是上山找蜜蜂的一个窍门,循着声音就能找到。

  他当即找了过去,不过十来米的距离,他就看到了那群在石头缝隙生长着的一棵老树树洞中的蜜蜂。

  蜜蜂色泽金黄,非常地壮硕,隔着拳头大的洞口,能看到树洞里面垂下来的几张蜂脾,有着满满当当的封盖蜜。

  又是一群好蜜蜂!

  四条猎狗都已经知道蜜蜂的厉害,不肯轻易靠近,只是呜呜地叫着。

  而陈安也是头疼,倒不是这群蜜蜂有多难弄,主要是因为,这是棵漆树。

第156章 坚挺的山花

  山里的蜂蜜,那是不折不扣的好东西。

  这群蜜蜂所在的位置,就在岩房坪村的后面,没有几步路。

  周围就有经常上山砍柴经常走动的小道,陈安不相信没人知道这群蜂的存在。

  之所以没有人来动过,一直留到现在,应该还是担心在掏蜂蜜的时候,沾染到漆树,然后过敏生疮,才一直留到了现在。

  看着这群强盛的蜜蜂,陈安非常的心动,想要将它们带回去,放自己准备好的石窟里养着,可他也怕接触到漆树生疮。

  一旦过敏,生疮的部位肿胀,奇痒难忍,严重的会起水痘大小的水泡,甚至难以入眠,心烦意乱,而且还会局部扩散,严重的扩散到全身。

  没有十天半个月好不了,关键是,这玩意儿在医院里似乎没有什么特效的药物可以治疗,即使是到了医院里面,也只能打点消炎针水。

  陈安倒也知道一些简单医治的土方法,可以进行防护一下,还听说有的法子能治好,他没有尝试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他很清楚,这是个非常痛苦且难熬的过程,很多人谈之色变,夸张到了梦见就会生疮的程度!

  也正是因此,有了大漆“咬人”的说法。

  陈安上辈子没有漆树过敏过,早从开始懂事的时候,陈子谦和耿玉莲就没少提醒他,村子里也没少见生过漆疮的人,那恨不得将肉剜下来的情形,简直能用生不如死来形容。

  他记忆最深刻的是村里唯一一个懂得使用大漆的木匠,很多桌椅板凳经常用到,包括棺材,都少不了使用大漆,也就是这次帮着陈安盖房和打造家具的师傅,因为大漆闹出的最严重的事情,是因为他上山割来的漆,导致两個不懂事儿的孙子同时生了很严重的漆疮。

  他的两个孙子都还小,生了漆疮,那一天天哇哇哭,大人都很难忍受的东西,就更别说孩童了。

  结果,一家子因为这事儿,先是两个儿媳妇吵闹不休,受不了的两个儿子也跟他闹得不可开交,鸡飞狗跳。

  父子之间差点没因为这事儿动刀,直到他没办法,搬出老房子,在村头搭了座简单的土木房子住下,才算是安静下来。

  因为怕生疮,也少有人会到他那屋子去,除非需要找他做工。

  尽管如此,到现在他们父子还相互不对路,就这么僵着,一个不理一个。

  会不会生漆疮,这个只有接触了大漆才能判断。

  但陈安也知道,大漆过敏并不会相互传染,后只要不抓不挠,过上一段时间好了以后,并不会留下什么伤痕,也不会要人命。

  有过那么两三次经历后,身体内还会产生所谓的抗体,以后也就不会再生漆疮了。

  陈安距离漆树最近的一次,就是出师的时候打黑娃子,那洞口的石缝里生长着的漆树。

  那一次,虽然没少在漆树下折腾,但他并没有生疮,他也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碰到过漆树。

  天生漆树不过敏的人,数百人中找不出一个。

  而那些经常割漆的人,并不是他们不会过敏,而是因为经历过生漆疮后有了抗体。

  陈安不觉得自己是那极少数,他也在权衡自己有没有必要为了一群蜜蜂而被漆疮狠狠地折磨十天半个月。

  想了好一会儿,他忽然又觉得,很有必要尝试一下。

  如果自己也产生了抗体,不再惧怕大漆,那么,身为山里人,也可以多条门道。

  漆树所产的大漆,那可是顶级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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