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之子逃婚录(上) 第16章

作者:肥面包

看上去似乎是酒色过度一般的惨白脸色,奇异得好像紫色裙带菜泡水一般的杂乱长发,以及一件深紫色的,正中央有着阴阳八卦图案的道衣。

这就是一直注视着云希和花火练剑,眉来眼去了一整个早上后,终于忍不住现身的青年。

“阿慎?”云希认识这个人,应该说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他。

他是小镇的第二天才,镇长家的少爷。

如果不算花火那个超出常理的超级天才的话,他其实才算是这小镇本土出身的第一天才。

三年前,他通过了天道宫的考试,去往剑身区域的时候,还在小镇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毕竟,他是小镇稀有的,同时拥有剑士以及道士天赋的双修天才。

尽管剑士和道士的位阶都只有一阶而已,可考虑到当时他也不过十六岁,能够在两个领域都一起进阶,已经是小镇百年以来的第一人。

如同花火那样十六岁就能修到凡人阶极限的天才,根本就不属于小镇,所以身为镇长儿子的阿慎,代表的才是小镇本身的天才水准。

不过,最终他却是没有选择天剑神域几乎所有少年天才都会选择的剑宫,而是去了另外一个大势力,专修各类道术的天道宫中。

当时因为这个选择,他似乎和自己的父亲还大吵了一架。

“没错,是我,云希。”阿慎用一种怨毒的眼神看着云希,其中所代表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

“三年了,我终于回来了!”

“我是回来,迎娶我喜欢的新娘的。”

“你的新娘?”云希有种不那么好的预感。

他想起来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花火还没有彻底将她那惊世骇俗的剑术天赋展现出来前,阿慎和花火曾经被小镇上的人们称为双子星。

对于平凡的小镇来说,能够在这个年纪就完成进阶的,都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天才。

三年前,阿慎考上了天道宫的时候,更是被托付了无数人的希望,连本来快要反目成仇的镇长,最终也谅解了自己的儿子。

天道宫,毕竟也是屹立于东方神域内千万年的庞然大物,和剑宫一般有超过第六位阶的传说级强者坐镇。

论势力遍布范围,专修道术的天道宫还在专修剑术的剑宫之上,只是在天剑神域中,天道宫的名声和势力比不上剑宫而已。

不管是剑宫还是天道宫,只要能考上,对于小镇出身的少年少女来说,都等于是鲤鱼跃龙门一般。

“为什么……会是你这种家伙?”

“花火的眼光,未免也太差劲了点。”

三年一次的假期,从天道宫学成归来的阿慎,红着眼睛盯住云希:

“区区一个面包店的小子,有什么资格和花火在一起!”

“我和花火,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果然,云希算知道那种背后发冷的感觉是哪来的了。

阿慎,尽管被誉为小镇的第二天才,但是心胸向来狭窄,不是很讨人喜欢。

大家只不过是看在他父亲是镇长的面子,一直让着他,对于他某些狂妄自大的作为,向来是敢怒不敢言。

只有后来搬来小镇的花火,从来不给他面子,还不止一次出手教训过他。

没想到,这反而让阿慎对花火感兴趣起来,考上天道宫之前,他没少纠缠过花火,不过结果一般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花火,可不管你是不是什么镇长的儿子,小镇不世出的天才,照打不误。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阿慎最终考上了天道宫,离开了小镇才结束。

没想到,三年之后,阿慎回来了,并且看上去完全没有对花火死心的样子。

“三年前,我就知道,花火一定会成为最耀眼的星辰,比起剑道的天赋一百个我也不是她对手。”

“所以,我选择了天道宫,为了获得俘获花火心的力量!”

“现在,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力量!”

眼睛血红的阿慎,伸出自己的手指,吹了一声口哨。

“轰!”

“轰!”

从小河的另外一边,一个肌肤颜色和树林几乎一模一样的庞然大物迈着让人心颤的脚步,携带着让人窒息的威压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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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什么大JJ的美少女,现实中没那种生物,面包坚信,你们都是骗人的!

第22章 追杀

粗糙而充满凹凸感的绿色皮肤,一个顶两个云希的庞大身躯,光是一只脚就比云希的人都还大,加上那不断甩来甩去的小尾巴,张开嘴时露出的四根尖牙。

绿皮河马!

这下子云希总算知道自己新手试炼中那只让他一度痛不欲生,死去活来的怪物是哪来的了。

本来他还纳闷,连只狐狸都少见了的现在,小镇周围怎么可能有三阶绿皮河马这种恐怖的杀人怪物。

原来,是阿慎带来的。

“啊哈哈哈哈,看到了吧,这就是我从天道宫获得的最强武力!”

“三阶中攻击力第一的杀人河马!二阶的我可以支配的最强怪物!”

看到云希那吃惊的表情,阿慎不由得狂笑起来,看着云希的眼神就如同看着一个死人一般:

“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很不巧,我明天也和花火约好了在这里练剑,阿慎,要让你失望了。”阿慎到了二阶多多少少出乎云希的意料。

不看那惹人讨厌的性格的话,十九岁就修成了二阶的道士,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头三阶的河马,战斗力确实可怕,云希是用一百二十次的死亡深刻领会过的。

“杀了他,河马!”阿慎的眼神已经失去了理智。

他刚刚学成归来,还没来得及将自己成就二阶道士的消息告诉镇子里的人,享受镇子里所有人羡慕,嫉妒的眼神,就撞到了云希和花火练剑的一幕。

你要是单纯的练剑也就算了,可是那种心有灵犀,眉来眼去的练法是怎么回事,花火根本就是在压制自己的实力陪云希过家家嘛!

一定都是云希的错,这个面包店的小子何德何能,配得上真正的剑道绝世天才花火。

整个小镇,唯一有资格和花火在一起的,只有他,天道宫的弟子,以二阶道士之身支配了三阶河马的天才!

为了支配这只残暴的河马,他付出的代价有谁懂!

整天和河马一起在烂泥里打滚,连睡觉都在一起。

拿着刷子每天帮河马刷身体,和河马一起吃肉,甚至还……

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他才完成了和这头恐怖杀人河马的印记,支配了这只让其他天道宫弟子羡慕无比的残暴怪物。

支持他干出这种他自己过去都没想过的荒唐事的,正是一个动力—回来迎娶花火。

“花火是我的,绝不给你!”嫉妒,抓狂,心中隐隐约约有个声音告诉阿慎,这里不杀掉云希的话,自己一辈子都会后悔,追求花火更是没有任何希望。

所以,云希必须死!

“阿慎,你变了。”云希调整好呼吸,如果是其他的三阶怪物,或许他还有些头疼。

唯独这头绿色河马,他在试炼中已经和这家伙交手过一百二十一次了!

“我没有变,我对花火从来都是一心一意!”

“倒是你这混蛋,从小就奇怪的受女孩子欢迎,啊啊啊啊!气死我了!”

“我有什么比不上你,我比你更强,更天才,钱更多,长得都比你帅,凭什么花火就只把你当青梅竹马!”

“我……我也是想当花火的青梅竹马的啊!”阿慎眼中快要有血泪流出来了!

明明身为镇长儿子的他,遇到花火的时间比云希还先,一切都是他先的!

当初,花火一家搬到小镇里来的时候,他那当镇长的父亲特意带他去见花火,并且千叮万嘱一定要和这个叫花火的小女孩打好关系。

那时候的他,早就隐隐约约的察觉到,花火一家的来历非同寻常,他从未在自己那庸俗的父亲身上看到那么献媚的表情。

不过,等他真正看到花火的那一刻,什么都不重要了。

不用父亲嘱咐,他也被那时候一脸冰冷,散发出生人勿近气氛的少女所吸引。

那时候的花火,穿着并不属于天剑神域的异族服装,如同高岭之花一般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他不知道那样的气质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后来花火又故意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在小镇平凡的上学,成长。

他只知道,看到那个还只有自己腰部高的高贵少女的一瞬间,他就被迷住了。

绝对不可轻易冒犯的她,拥有绝不属于小镇的高贵身份的她,对于年少的他来说,是充满了无数谜团的美少女。

和花火比起来,镇上所有的女孩都不值一提,她才是值得他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的那个人!

那之后,他多次的试图接近他,用尽了一切办法,得到的却都是花火不屑一顾的眼神。

是的,就是那样的眼神,像是看着什么肮脏的东西一样的眼神。

花火,我的女王,我的生命,我的希望!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娶你!

“轰!轰!”被阿慎下达了杀人命令后,绿皮河马开始奔跑,以不可一世的速度冲过了并不深的河川,大踏步朝着云希杀来。

它的速度,远比他那巨大身体给人的印象更快。

力量几乎是三阶第一,防御力也是超常水准,连速度的短板都没有,三阶以下的任何人第一次遇到这只残暴的河马时,恐怕都难逃一死。

河马很强,这是云希用一百二十次死亡得到的经验!

“来了!”云希低下身子,然后转身就跑。

战略撤退,因为他手中没有任何可以击破这头绿皮河马防御的武器。

用拳头和这头皮糙肉厚,连铁剑都要连砍二十一剑都能砍倒的怪物打,云希脑袋还没毛病。

武器,需要一样武器!云希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目标,然后毫不犹豫的冲进树林中。

“跑啊,哭吧,最后在绝望中给我死吧!”对于云希的逃跑,阿慎毫无波动。

人类想和绿皮河马比体力,比奔跑,呵呵,这小子很快就会知道,什么叫绝对天赋的差距。

河马这种生物,不管是耐力还是爆发力,都是远远超出人类极限的怪物,更不用说他这头变异的绿皮河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