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又一个鱼雷
杰斯嫌弃地看了格瑞德一眼,还自称自己六七十岁,结果连狼人都没听说过。
“狼人就是人类这边流传的一种故事里的生物,半人半狼,很厉害,会晚上偷小孩吃。”他解释道。
“半人半狼有什么厉害的?”格瑞德说:“比人蠢,比狼笨,这不就是个废物?”
摩根说完后焦急地叹了口气,“你们外人都不相信。”
格瑞德说:“你自己都没见过还这么信誓旦旦。”
“有人被狼人伤了。”摩根说:“那人胸口被扯的血肉模糊,被救回来的时候一直说他遇到了狼人,很快就死了。但是第二天还没来得及下葬,尸体就消失了,很多人都说他被狼人攻击,中了诅咒也变成了狼人,逃走了。”
“没准是被食尸鬼抓了变成了活死人。”格瑞德说。
“乌鸦岭在繁荣的时候以丧葬业闻名。”摩根说:“如果一个人是被食尸鬼咬了,而且中了尸毒,整个暴风王国不会有第二地方比乌鸦岭更懂得怎么处理这样的麻烦。但是那个人受的伤完全不一样,没有尸毒,只有可怕的暗影能量。”
听到这,格瑞德脸上的神情已经凝固了,他问:“也就是说,你们还是没有亲眼见过狼人。”
“确实没有。”摩根承认。
他又说:“你们看起来不是坏人,之前真的是很抱歉,我只是对所有外来者都戒备,毕竟在这样的时候。无论你们来是要做什么,请记住不要夜里外出,千万不要夜里外出,之前有人说狼人会在夜里出没。退一步说就算没有狼人,夜里的暮色森林也比白天危险的多。”
“谢谢你的提醒。”杰斯说。
“这是我的职责。”摩根说:“还没有自我介绍,摩根·拉迪摩尔,如果你们遇到麻烦的话可以找我,镇子上每一个人都知道我在哪里。”
“格瑞德。”
“我叫杰斯。”
“很高兴认识你们,愿圣光伴你们左右。”
摩根上了楼,杰斯望向门外,感觉这镇子比刚才更加阴森了。
“你信那孩子说的这套东西?”矮人问。
杰斯说:“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就明天再考虑去采药的事吧,反正没坏处。白天的话可能行尸和动物也会少一些,说不定咱们分不出白天夜晚,对动物或者不死生物来说区别却很大呢。”
狼人当然存在,而且在游戏里,狼人在暮色森林一带非常的猖狂,到处肆虐。
但杰斯记得这应该是很久之后的事,与一个暗夜精灵被杀后遗落在这里的远古圣物——月神镰刀有关,难不成,暮色森林的狼人在十几年前的当下就已经存在了?
或许正像格瑞德说的一样,这里的人或许把什么其他的怪物当成了狼人,毕竟狼人的传说在这里一直都是热门的儿童睡前故事。
“正好,赶了一天的路我也累了,我先上去躺着了。”格瑞德打了个哈欠,他这么一说,杰斯也困了。
半夜听着矮人震天响的呼噜声,杰斯望着窗外幽静的森林,很久才终于睡下。
第017章 大墓园
乌鸦岭大墓园就在镇子北边,一条被荒草铺满的废弃道路直通墓园的紧闭着的大铁门。
铁门和栏杆上的金属铁纹饰相当繁复和漂亮,这里过去可能十分的热闹,杰斯甚至能够想象到这里卡拉赞大爆炸之前的样子。
一个埋葬着无数在之前战争中牺牲的老兵和贵族的大墓地,时常有死去英雄们的家属,或者装模作样的贵族王侯驾着漂亮的马车来这里祭奠,而乌鸦岭镇的居民也靠着这些游者,还有对死者的精心照顾发展起来,大墓地就是他们的金矿。
当然,这一切都随着大爆炸的产生,黑暗遮蔽的蔓延与一系列若有若无的恐怖传说的出现,全都覆灭了。
杰斯靠近铁栏杆,往里面偷偷望过去,一排排的大小不一,规格不一的墓碑都摆放在一起,偶尔有一个两个的家族墓室伫立在这些墓碑之间。
最远处的山丘上有一个小屋,那里可能就是所谓的守墓人,或者给死者修饰仪容的入殓师居住的地方。
从那个屋子的破旧程度来看,大概已经很久没有人进去过了。
游戏里这里有一个系列任务的最终目标,名为摩拉迪姆,是一个可以释放圣光法术的骷髅战士,非常强悍。
早期版本在这里,练级的玩家们都是20多不到30级的小号,他作为一个35级的精英级怪物在这里巡逻,一不小心就会被低等级做任务的玩家们引到。
一旦被吸引了仇恨,冲进人群两剑一个小朋友,很快就会杀的尸横遍野。
摩拉迪姆实际上也有着非常凄惨的经历,早期他是一位英勇的圣骑士,参与了十几年后的抵抗天灾入侵战争,战争结束后他回到家乡,发现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已经死去,最后的女儿也不知所踪。
四处搜寻无果后,他在妻子的墓碑前发了疯,误杀了几个好心劝慰他的守夜人。意识到自己的疯狂后他在懊悔和绝望中自我了结,化身为一个无仇可复的复仇化身四处游荡,让本就恐怖至极的乌鸦岭变得更加骇人。
他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莎拉·拉迪摩尔已经离开乌鸦岭,前往格兰镇,也就是后来的夜色镇,加入了暮色森林的自卫组织——守夜人,只是两人最终也未能相见。
想着这个故事,杰斯突然觉得哪里怪怪的。
“格瑞德。”
“嗯?”正仔细观察着地面泥土和杂草的矮人抬起头来问:“找到草药了?”
“不是。”杰斯问:“你还记得昨天晚上那个卫兵的名字吗?”
“摩根,什么……摩尔,谁记得住你们这些人类的怪名字。”
“摩根·拉迪摩尔。”杰斯说。
“差不多吧。”格瑞德对这个话题毫无兴趣,他顺着一片积水的水坑往远处走去,只剩下杰斯一个人看着墓园里那个孤零零的老屋。
是的,那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就是后来的摩拉迪姆。
杰斯对这个可怕的不死战士的记忆是他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而且死去了很久,连妻子都早早地变了墓碑,唯一剩下的女儿都已经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那么常理来说,他应该也是个中年老叔的形象,完全没把他跟一个18,9岁的大男孩联系起来。
“这边!”格瑞德突然喊道。
杰斯被一声唤醒回现实,追上矮人的脚步来到一个被树根盘绕的土坑旁。
格瑞德站在一个延伸到坑上方的粗壮树根上拦住杰斯说:“你不要下去,看到了吗,这里很可能是野狼或者熊的休息处。”
“休息处?”杰斯不太明白地问:“那不就是窝吗?”
“不一样。”格瑞德说:“狼窝或者熊窝,很多都是洞穴。狼喜欢住在天然洞穴里,岩洞什么的,熊有的喜欢自己刨洞……总之,这些动物都是住在洞里的。但他们外出捕猎有时候会走很远,所以会在远离巢穴的区域找一些适合隐蔽,或者比较舒服的地方作为一个休息处,类似于驿站的地方。”
他指着下面的坑说:“看看那里的狼毛,我甚至能在这里闻到狼身上的臭味,这附近应该还有粪便什么的。总之,我们就在这里下陷阱,这样甚至省了诱饵了。”
“狼会在离墓园这么近的地方找休息点吗?”杰斯问。
“这说明你听到的那些传言很可能是真的。”格瑞德说:“也就是说这里的狼确实会吃人肉,所以把墓园当做了自己的猎场。如果我们的陷阱奏效……找到所谓邪恶之爪的几率就高了很多了。”
“那我们就设置陷阱吧。”杰斯说。
矮人应了一声,把背着的铁兽夹从背上甩下来,跟着滑进土坑,设置完毕后用土和杂草,兽毛简单做了掩埋。
杰斯问:“可是,狼会不会闻到你的气味就抛弃这个休息点?”
“你有做猎人的潜质,小伙子。”格瑞德说:“如果在辛特兰,我会披着一身熊屎来干这些事,但在这里应该没关系。这里的狼应该没有闻过矮人的气味,如果他们闻到了陌生的味道,顶多会怀疑一小段时间,只要观察没有危险就会放松警惕。但是遇到休息处出现了经常捕猎他们的猎手的味道,比如你们人类,可能就会像你说的抛弃休息点直接离开。”
他爬上坑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和污秽,说:“这里我们不用管了,去其他地方找草药就好了,可以等明天再来看,你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杰斯扶着伐木斧柄撑在一块外突的青石上,喘了口气说:“这里离乌鸦岭还是太近了,光这里的镇民,或者经过的旅客就可能把这里的草药都拔光。而且大部分外行不懂得留根,说采就连根拔起,长年累月就算是本来有也都没了。总之这里有草药的机会不多,我们应该去偏僻一点的地方瞧瞧。”
格瑞德挑了一眼远处被林荫遮蔽着隐隐约约的墓园栏杆,说:“那么墓地苔呢?”
杰斯往那边也看了看,他发觉自己潜意识里还是有点抵触走进墓园。
尤其是在附近发现了狼的踪迹后,他更觉得这片墓园怪怪的了。
毕竟狼就算是要啃骨头,也会啃带肉的新鲜骨头,而不是墓地里埋葬了多少钱烂的不成样的骨头。
也就是说,这座墓园里有着相当多的腐肉。
什么情况会导致战争过去这么多年,一座墓园里还有狼愿意吃的肉呢?
只能说明这里面不仅有不死生物,可能还有很多,非常多,以至于森林里的狼把这里当成了猎场。
不过好消息是,一般来说掠食动物不会攻击特别有威胁性的敌人,例如狼喜欢吃兔子,但遇见鹿就会掂量掂量,毕竟鹿对于狼来说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食肉动物的目的是获取食物而不是见谁都要拼命,他们也要考虑受伤的可能。
对动物来说受了重伤往往意味着死亡,就算运气好,伤口恢复了,也会严重影响捕猎的效率。
如果狼群把墓园当成了猎场,就意味着这里面就算是有死灵生物,可能也没有那么强大。至少没有豺狼人那般恐怖,没有任何野生动物愿意跟豺狼人为敌。
“现在还是上午。”格瑞德说:“如果我们立刻行动,在入夜之前至少还有六七个小时的时间。”
格瑞德说的不错,杰斯看了一眼被树枝遮蔽的天空,实际上适应了这里的黑天之后会发现,暮色森林的白天和黑夜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昨晚那一夜尤其的黑,如果不是镇子里常亮的灯光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而现在,至少有一些像是阳光的微光能突破树荫包裹的层层黑暗照下来,在灰绿色的草地上投下光斑。
杰斯晃了晃手里的斧子,说:“那我们走。”
“放轻松点。”格瑞德盯着来回摇动的斧刃,说:“别忘了你昨天自己说的话,我们只采药,不主动战斗,如果不到了最危险的地步……不要招惹麻烦。”
“我还记得呢。”杰斯说:“连你都记得这么清楚,我这样的还能忘记?”
矮人笑了一声,率先往墓园的方向走去。
杰斯跟在后面,两人回到墓园的围栏后,便顺着围栏走了很远,都没有走到尽头。
这不愧是整个暴风王国最大的墓园,实际上很可能也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墓园了。至少在洛丹伦,杰斯不记得有这样规模的地方。
格瑞德走的有些厌烦了,他抓着栏杆摇晃了一下,金属的围栏铁条即使是被废弃了多年仍然结实牢固,不是他能够轻易撼动的。
“我们该怎么进去?”
“如果那些狼能进去,那我们应该也能进去吧。”杰斯看了看脚下,说:“注意底下,说不定有被他们挖出来的洞之类的……”
“有道理。”
格瑞德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两人又前进了十几分钟,杰斯突然在围栏下的墙垛根上看到了一大簇的相当不一般的植物。
它的长茎密集地向外生长,在末端形成一团又一团的细叶簇,叶子像是银白色的粗毛,而聚集在一起的样子又像是一朵朵的菊花,互相挤靠着,凑一起变成一个倾倒的银团,随着微风荡起波浪。
这是……银叶草?
他对银叶草的了解,基本只来自于图书馆里翻阅的草药图鉴,因为游戏里那粗糙的贴图互相穿插形成的古老建模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草药鉴定都没什么帮助。
“慢着。”杰斯把格瑞德叫住,翻出卷轴,找到银叶草的简笔画和描述,对应了一下,应该差不多了,“这是银叶草吧?”
“我瞅瞅。”格瑞德拔下一小根,在手里搓了搓,闻了闻味道,说:“很有可能,我认识一个兄弟,喜欢用银叶草晒干了添加到苦酒里增添香味的,好像就是这个味道。”
“一磅银叶草能卖到两个银币多。”杰斯掏出小刀,问:“这些能有多少?”
“难说。”格瑞德翻了翻这株植物,说:“但绝对远不到一磅重,等我们带回到暴风城了,上面的露水干了可能还要再轻一些。”
“好吧,但至少是个开始。”
杰斯说着,俯下身子正准备割下一株,突然草里动了一下,吓得他浑身一个激灵喊了声“卧槽”缩回了手,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
“你说什么?”正在观察周围情况的格瑞德回过头来,问:“怎么回事?”
杰斯咽了口唾沫说:“刚才里面有东西动了。”